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人才队伍素质,努力营造鼓励人才想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学术环境,积极创造条件激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输送后备力量,现启动第二届“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本计划包括“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两大培养体系。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为优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的组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储备,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输送后备力量,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快速成长,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储备质量。
(二)具体目标
本计划旨在通过选拔出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将其培养成为能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省部级优秀人才:
1.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5周岁以下);
2.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3.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0周岁以下);
4.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或青年教师奖获得者(35周岁以下);
5.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获得者(40周岁以下);
6.其他省部级奖项与荣誉获得者;
二、选拔基本条件
本计划选拔培养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教学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在学术上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3.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
(1)学术骨干教师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含)以上论文3篇,且主持C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以排名前3身份参加B级(含)以上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2项)。
(2)教学骨干教师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含)以上论文2篇,且主持D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排名前3身份参加C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②以排名前5身份获得F级(含)以上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至少1次(有证书);③获得学校教学奖(课堂教学奖、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实践教学奖)一等奖至少1次。
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潜力者可破格申报。
三、培养期内目标任务
获得具体目标之一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奖项;或者同时达到下列目标:
(一)中青年学术骨干:
1.获得F级(含)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至少一次(有证书)。
2.以第一主持人身份申请成功1项C级(含)以上纵向项目(不含国重基金)。
3.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物理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含)以上论文3篇,其他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含)以上论文2篇,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成功发明专利3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含)以上论文4篇,其中至少发表C级(含)及以上论文1篇。
(二)中青年教学骨干:
1.获得F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至少一次(有证书)。
2.以第一主持人身份申请成功1项C级(含)以上纵向项目;或第一主持人身份申请成功1项D级(含)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含精品课程、质量工程等)且以排名前3身份参与1项C级(含)以上纵向项目。
3.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物理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含)以上论文2篇,其他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含)以上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成功2项发明专利;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D级(含)以上论文3篇。
(三)培养期内,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出国留学条件,并完成以下学术交流活动之一:
1.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出国研修一次,或以其他形式参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2.获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项目(含“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项目)一次,或以其他形式在国内作访问学者一次。
四、选拔原则与程序
(一)动态遴选,择优选拔。学校总共资助80人左右,实行动态选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含引进人才)均可在每年年底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人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结合个人申请情况,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推荐,在每年年初将推荐人选名单及业绩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学校审批。
(四)对拟培养人选名单进行校内网上公示。
(五)签订协议。学校与学院及培养对象签订培养计划协议书。
五、支持措施
1.学校设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专项经费,共计400万元,资助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80人左右,资助期限为四年。
2.经费核拔实行项目申报制,项目培养与专项培训相结合。鼓励、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等学术活动。
3.各学院要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热心扶持,积极支持其参与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的教学科研活动,努力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4.选拔出的人员授予“西南石油大学中青年学术(教学)骨干教师”称号。
六、考核事宜
1.学校将对学院的培养管理和对培养人选实施动态跟踪和督促,对培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各学院须在每年单位年度考核中就培养支持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和说明,学院的培养支持情况纳入学校对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考核目标。
2.对培养过程中发现无法完成培养目标者,经学校与学院和培养人选进行协商后,可终止后续资助过程。
3.资助期限截止后,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根据培养协议统一对培养人选进行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学术荣誉称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七、其他说明
1.本计划中的科研项目及论文分类以《西南石油大学科研工作分类及认定办法》(西南石大科【2011】5号)为准,论文级别以收录证明为准。
2.本计划中所指科研成果奖励为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人文社会科学奖。
3.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资助培养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出,培养期结束后应至少在校服务5年。若在培养期及培养期结束后5年内调出的,需全额退回所享受资助基金。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校人字【2007】24号文件废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