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作者:         编辑:李婕         审核:         点击:[]

一、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项目类型

材料类型

年度项目、基地项目及专项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

科普项目

结项报送清单

1份

1份

1份

结项审批书

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最终研究成果

3套(通过鉴定前不可出版发表;专著和研究报告A4双面打印,胶装;论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出版后的专著3

3套(书稿形式专著A4双面打印,胶装)

成果简介

1份

1份

1份

查重报告

1份(中国知网CNKI,查重率不超过15%,打印首页)


1份(CNKI,查重率不超过15%,打印首页)

财务明细

1份(加盖财务公章)

1份(加盖财务公章)

1份(加盖财务公章)

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1份

1份

1份

注:最终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封面需标注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信息(后期资助项目除外)。

(二)电子版材料

1. 结项报送清单

2. 结项审批书

3. 最终研究成果

4. 成果简介

5. 查重报告(后期资助项目不提供)

二、其他事项

1.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与立项时预期成果形式保持一致。

2.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科技处社科科报送规划办,经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名称变更、课题参与人变更属于项目中期管理工作,须在提交鉴定结项材料前完成。已申请变更并经批准同意的,提交鉴定结项材料时,应同时提交规划办批复同意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3.未按期提交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鉴定结项程序

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科技管理处社科科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成果鉴定中心。

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成果鉴定中心收到结题材料后:
 1.聘请3名省内同行专家对成果进行双向匿名鉴定。
 2.根据3位鉴定专家的书面意见总结该成果的内容、成果价值等,写出审核意见,并依据专家鉴定意见确定研究成果结项等级。
 3.每季度在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告结项情况。

4.颁发《结项证书》,后续拨款。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097

电子邮箱:7299703@qq.com


附件:

附件1: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xlsx

附件2: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四川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4: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5: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6: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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