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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发展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王治平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

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3年9月修订)》,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南充校区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选聘程序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的方式双向选择,在学生发展部(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2.有意向申请并符合要求的教职工,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分类,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于1月12日18:00前,将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wpustlnc@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学院-2024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材料,申请表命名为:协会编号-协会名称-教师姓名),并同步将纸质档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露天剧场103办公室。

3.学生发展部(团委)对社团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在征求学生社团意见后,学生发展部(团委)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

4.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法选聘指导教师的情况,该学生社团进入整改期(3至6个月),若整改期结束仍无指导教师选聘,则该学生社团直接予以注销。

三、选聘说明

1.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需选聘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名单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汇总表》(附件2)。指导教师职责及要求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3年9月修订)》(附件3)。

2.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优先选聘高水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担任,学术科技类社团指导教师一般应为专业课教师;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发展部(团委)团学工作中心具体负责,每学期进行工作量达标审核一次,每学年综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学生发展部(团委)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工作量。具体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年综合考核表》(附件4)。

4.新指导教师在2024年内,对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联系方式: 周同学 18380775186

       李老师 17383582667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汇总表》

3.《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3年9月修订)》

4.《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年综合考核表》

校区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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