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转诊门诊报销须知


校医院是大学生首诊医院,因首诊医院医疗限制,同学来校医院就医,经医生诊断后需转诊的情况,医生开具转诊单并勾选转诊医院(急救抢救除外,在转诊医院垫付后,同学拿回医疗报销相关资料到校医院手工报销(,具体提供如下资料:

1. 转诊单(外出就医前开具),其中急救、抢救无转诊单,只需提供医院门诊急诊病历

2.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盖医院鲜章/电子发票纸质版、在就诊医院出具的费用明细清单和检查、检验的报告单复印件。【若属意外受伤,还需出具无第三方责任受伤经过证明。(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阐述受伤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具体受伤经过和原因。(辅导员签字,学院办公室盖行政公章))】

3.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上备注准确的开户支行名称,请务必核对准确银行卡开户支行具体名称,否则无法打款。(银行账户作为报销金额打款转账使用。)

门诊定点医院如下: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新都区中医医院、成都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交件地点及时间:校医院医保科;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关于门诊发票不报销的情况:

1.一般情况下,未征得校医院医生同意,未开具转诊单,不报销;

2.非定点医院:以上外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院(急救、抢救除外)以及所有药店购药不报销

3.目录政策之外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4.违法犯罪 :比如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5.自伤性病原因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6.美容矫形 :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第三方责任 :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8.境外费用 :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9. 事故原因 :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除外)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10.体检、疫苗不报销


                          校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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