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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作者:     编辑:王隆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7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有关时间安排

(一)2017年元旦放假安排: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学期结束、寒假及开学安排

1.1月9日至1月15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1月16日至2月24日为学生寒假时间(安排有假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2月25日至2月26日报到注册,2月27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1月18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3.学生补考有关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务处按时完成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提前做好开学、重修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尽早寄出《不及格课程成绩通知单》,让学生提前做好参加补考的准备工作。

2.各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完成阅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

3.在本学期结束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提醒教职工在寒假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旅途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4.各单位应加强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一些房间的门窗要加固、贴封;对精密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于1月17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党办校办行政科(办公楼705;电话2308),值班人员名单必须提供值班座机电话。

三、对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必须有一位处级干部在校主持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何单位不准让学生顶替值班。

2.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3.后勤服务总公司要确保校内水、电、气正常供应,办好食堂,保障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要按进度完成维修任务和对教室门窗、桌椅、电器、电路等设施及学生公寓的检查、维护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

4.学工部、团委、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教务处要在下学期开学前会同有关单位对开学和补考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开学顺利。

6.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全校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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