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一网通办
  • 办公网
  • 电子邮箱
  • 领导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重申规范使用艺术学院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作者:     编辑:李文骐     审核:     点击:[]

关于重申规范使用艺术学院场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艺术学院201综合演播大厅、形体教室等场地已面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为进一步规范艺术学院场地管理,为进一步履行好实验中心的教学保障职能和管理育人职能,提升师生艺术修养,现重申艺术学院教学场地使用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请使用单位在申请场地之前认真阅读《艺术学院201综合演播大厅、形体教室等借用、使用办法》,然后登陆学校官网OA系统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填写场地安全协议书、场地借用表、活动安全预案格式及内容自行制定),同时登录学校实验管理系统进行人员登记包括进入场地内参加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及观众)将上述资料打印一式两份,送至艺术学院实验中心(艺术楼203室),完成以上步骤后方可使用201演播大厅。

二、201综合演播大厅使用规定

1、艺术学院201综合演播大厅场地面积为800平米,舞台可用面积为160平米最大容载人数为800人。为保证人员及楼宇安全,艺术学院建议使用单位将最大人数控制在750人以内其中观众席人数控制在530人以内。观众人数超过400人时,需要督察队等相关人员介入。如使用方有大量车辆前来,则需提前联系保卫处做好车辆停放安排工作。

2、为了保证安全,演出现场工作人员将会检查所有入场人员携带之物品,包括手提包、外套等。除在进场时需检查外,在剧场内或离场时亦有可能会进行检查。任何拒绝接受检查的人员,将不可进入剧场或被邀请离开剧场以下物品不得带入演播大厅:雨伞、大提袋、背包、公文包、玻璃瓶、塑料瓶、罐头、含酒精饮料、保温瓶、摄影机、录音设备、专业照相机及三脚架、动物(提供援助动物除外)、罐装气雾剂、手枪、刀(包括小折刀)、开箱刀或任何武器、链条、悬挂用的横幅、告示牌、棍子、激光笔、制造噪音物品、烟火、胡椒雾及任何被管理人员视作为危险或不适当物品。

3、观众须依照主办单位及演播大厅的入场条款入场,艺术学院将保留所有最终决定权。若未能依时到达演播大厅的观众,需等待适当的时段,例如表演停顿或中场休息时方可进入。 

4、严禁任何专业级摄影或摄录器材被携带进入演播大厅范围,持有记者证或其他获认可证明文件除外。如有需要,有关媒体可联络艺术学院工作人员协助。专业级摄影或摄录器材包括:任何设有装卸镜头相机;任何单反相机任何非袖珍型相机;任何相机镜头焦距大于35毫米的相机

5、201有无线话筒4支,为舒尔beta78A演出级话筒架子鼓低音鼓收声话筒1个,器乐话筒4支,合唱话筒2支。请务必遵守话筒使用规则,避免损坏话筒。

6、201综合演播大厅由动力电和常规电力两种供电,为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请使用方不要私自连接、使用插排、用电设备。使用前请联系艺术学院工作人员确认设备、供电负载

7、201现有设备可以满足普通演出、乐队演出、话剧朗诵、合唱等节目形式。具体演出要求是否能满足请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

8、201综合演播厅有教学用导播设备电视信号分配器等设备,可与现教中心合作实现场地演出直播,但此项工作需要提前1天调试、准备。如有此方面需求请使用方提前一周完成相关申请工作。

9、201综合演播大厅在承接超过200人的演出、会议活动需要物业中心配合打开2楼所有安全通道请使用方注意此项安全措施以保证安全通道的顺畅。

三、形体教室、表演教室、飞翔剧场使用规定

1、艺术学院形体教室为形体练习、教学、舞蹈排练场所共有2,分别为艺术学院101104教室。配有基本音响、功放、练功镜、把杆、树胶地板、鞋帽收储柜、鞋架等。该场地最大负载人数为50人。

2、因形体教室为树胶地板,严禁穿硬底鞋进入,要求进入者穿着舞蹈鞋

3、形体教室内配有空调,为保证训练,可以启用。但离开时请关闭电源,好门窗。

4、表演教室(305206飞翔剧场为专业教室,原则上不对外借用,如的确需要借用,请单独提出申请。

 

注:场地优先保证教学和学校大型活动。

附件1《艺术学院201综合演播大厅、形体教室等借用、使用办法》

附件2《艺术学院演播大厅、形体房使用安全协议书》

附件3《艺术学院演播大厅工作安排简表》

 

                                       艺术学院

201812

下一条:实践(实验)课程归档要求及封面模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