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既要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双创”是实现创新驱动、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强国富民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把“双创”工作做实做好,5月31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题协商会,怎样从实践层面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蓬勃活力,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委员们认为,我国“双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还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扫清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的障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人才发展机制,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推进创业创新
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
为筹备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题协商会,今年3月至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王家瑞、王钦敏分别带领全国政协相关专题调研组赴四川、广东、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代表调研组发言的彭小枫委员说,要将“双创”向纵深推进,首先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必须遵循市场供求、价值、竞争的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后台服务器’的作用,不去左右企业,不去干预市场,在不同领域用不同的方式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彭小枫委员如是阐述他对政府作用的理解。
陈东征委员说,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在助力“双创”的同时也带来“是否可持续”的隐忧。“政府通过各种优惠、补贴,投入资金,推动金融业支持“双创”是必要的,但长远来看,必须依靠市场自身形成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陈东征说。
刘明康委员认为,在创新项目的选择上行政干预过多。比如,有的地方盲目兴建各种园区和孵化器,甚至变成了砸钱圈地。刘明康担心的是,一旦产生风险,可能重新转嫁到政府和金融机构身上,变成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王小兰委员则认为,“互联网+”背景下推动“双创”,政府就要做体制机制改革的推动者,与创客一起推动新的商业文明建设。
不断完善政策消除制度性障碍
根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与的《全球创业观察中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的创业活动整体处于中等水平,而“拖后腿”的短板正是“创业商务环境”和“创业教育与培训”,这两项都是政府应当承担的服务职能。会上,不少委员呼吁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消除制度性障碍。
钱颖一委员认为,要通过调整现有的税收政策、商事制度、企业上市政策,修订和放松行业管制等措施,改善创业创新的商务环境。他说,“以税收政策为例,目前创业者的投资回报是按照工商个体户纳税,最高税率高达45%,而且创业者或者风险投资人所投资的企业上市后,未变现前就要缴税,这显然极大打击了‘草根’们的创业热情。”
贾康委员认为应推进财税政策的配套改革。贾康分析总结了当前财税政策支持“双创”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营改增”面临一些具体矛盾与挑战有待破解,对科研团队和课题经费的管理套用官本位制和行政化办法等等。贾康说,政府部门应该结合自身架构改革、职能转变,有效加强和优化相互协调机制,真正从政府层面支持、推进“双创”。
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言的庄聪生委员认为,当前涉及“双创”的行政审批项目依然繁琐。他说,“有的部门取消和下放权力,实际上‘明放暗不放、你放我不放、上放下不放’,有的甚至互为前置,形成死循环。”为此,庄聪生建议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国际与国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各类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直接投资基金是推动科技产业创新的重要金融支撑。刘明康委员建议,对这些基金环境建设法规的完善应与时俱进,尤其要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反侵权力度
创新的源头是创新者对知识的创造和运用,这就需要对侵权行为进行有效和有力处罚。会上,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委员们认为,当前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反侵权力度,加快注册速度,解决多头管理问题。
身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的田力普委员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知识产权的侵权赔偿数额和维权周期与公众期望存在较大差距。
在目前的司法保护体系中,维权举证难、时间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判决执行不到位,很多权利人更是在长期诉讼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针对这种现象,田力普委员建议,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侵权者要重点打击其侵权的能力。
当前,互联网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特别严峻的问题。田力普委员说,与互联网相关的创新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在3到5年,而发明专利审查的平均周期要2年多,而且,我国知识产权多头管理也降低了知识产权管理效率,田力普建议专利审批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快专利审查的新举措,在国家层面建立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
“借‘双创’之势”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我国高校毕业生每年750多万人,蕴藏巨大创新能量。但现实是,人才培养远不能满足“双创”对多元化人才的要求。“借‘双创’之势,以创业创新教育改革为突破口,掀起人才培养的深刻革命已迫在眉睫。”会上,马德秀委员发出这样的呼吁。
在马德秀委员看来,创业创新教育的精髓,是通过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内化为一种素质,这远远比片面追求“创业率”更有意义。但让她感到忧虑的是,相当一部分高校认识不到位、有偏差。有的“重少数、轻全体”,狭隘理解创新创业教育就是教少数学生办企业;有的功利地用创业率“论英雄”;有的把创业创新教育与建设世界一流对立起来;有的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部门“两张皮”严重;有的地方发文要求每所高校必须办创业学院,高校却只是“贴标签式”地开几门创业课程。
马德秀委员认为,在校生的“双创”教育必须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要让成功企业“大手拉小手”,还要倡导“师徒创新圈”,鼓励师生通过捆绑式创新,让学生带着导师的科研成果去创业。朱星委员则认为,还应激发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潜力,消除相关政策性限制。
谈及大学生创业,朱永新委员认为更重要的是摸索出规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今年4月,朱永新委员跟随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率领的全国政协特邀常委视察团,就“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情况”赴江苏省开展视察。视察团发现,在校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概率远没有毕业3年到5年的毕业生高,在职人员也是工作3年至5年以后离职创业的成功比例最高。“这提醒我们不能只关注在校生,更应该关注毕业3年左右的大学生。在校生不妨用更多的时间学习创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积累必要的创业经验与资金。”朱永新委员说。
创新的动力不仅来自于大学生和年轻人,更来自于各个年龄阶段的企业家群体,这是苏如春委员的观点。他说,在实体经济、制造业领域,创新很多时候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渐进式创新,中小企业家比大学生群体更有优势。为此,他建议在推进“双创”过程中,应该给中小企业同样的政策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