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团队: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17号),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落实,现就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补贴对象及申报条件
学校飞翔创客空间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实体)可按规定申请创业补贴(若未在学校创新创业载体创业,且在新都区已注册实体,请自行到新都区就业局进行申请)。
1.创业项目补贴申请条件:未在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项目团队,申请时需入驻飞翔创客空间3个月以上(以入驻协议书或入驻证明为准);
2.创业实体补贴申请条件: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申请时需入驻飞翔创客空间3个月以上(以入驻协议书或入驻证明为准);
3.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必须由本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必须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个人登记创业实体,必须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股东制及合伙人制方式登记的创业实体,必须由领办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1.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材料:
(1)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纸质档;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或项目团队负责人的学生证复印件;
(4)申请人签字的社保卡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档;
(6)团队创业还需提供团队成员名单纸质档和电子档;
(7)入驻协议书复印件。
2.创业实体补贴申报材料:
(1)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或实体领办人的学生证复印件;
(4)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
(5)创业实体概述纸质和电子档;
(6)申请人签字的社保卡复印件;
(7)团队创业还需提供团队成员名单的纸质和电子档;
(8)入驻协议书复印件;
(9)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3.申报流程:
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全部一式三份,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如无公章的请签字并加盖手印。学生证、身份证均需申请人签属名字。以上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报送至新能源及创新创业大楼C304办公室。
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申请人+项目名称”为邮件名称发送至2955562735@QQ.com,申报材料报送截止2023年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标准
(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三)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补贴,已经申报过成功的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不得重复申报。对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受理:12月11日—12月12日,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将申请资料报送至后勤综合楼210办公室;
(二)材料审核:12月12日—12月13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三)校内初审:12月14日,学校与新都区就业局共同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路演答辩,确定初审合格项目;
(四)初审合格项目将在12月中旬在双创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3593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