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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新开课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肖鸿运        编辑:朱原        审核:姚远        日期:2022年09月28日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根据学校《关于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创新创业类新开课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课(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未承担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认定内容

    资格认定内容为相关教师下学期所有拟授课程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撰写的教学详案、PPT等)以及教师拟授课程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认定流程

    (一)双创中心组织试讲阶段

    1.教师报名

    1028日前,培养期内新教师根据自身培养情况向双创中心提交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好拟授课程前4次课(每次课2-3学时)的教案、PPT等教学资料(教案要求及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

    2.试讲组织

    1110日前,双创中心根据教学安排实际情况和新教师培养情况对申请教师的教案进行审核并组织试讲(教案合格且试讲专家评价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教师才能参加校级测评)。

    (二)学校认定阶段

    1.材料提交

    双创中心于2022年月1121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参评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任课资格认定教师名单(附件2、参评教师所有拟授课程4次课(每次课2-3学时)的教案、PPT等教学资料(教案要求及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

    附件请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原通知链接:/Office/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331&wbnewsid=18954

    2.专家评审材料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的教案进行评审,如若教案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将直接终止此次测评。

    3.中心指定测评章节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2022125对符合测评要求的教师统一指定测评章节,测评章节为1学时教学内容。

    4.现场试讲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预计20221214组织参评教师进行现场试讲,专家将根据试讲效果结合教案准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得出认定结果。

    四、认定结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依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确定教师是否具备为本科生独立授课的能力。认定结果将反馈给教务处和教学单位,作为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授课任务的依据。未通过评估的教师,下学期不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认定的教师必须入职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2.教学单位应对拟开课教师的教学材料进行审核,若发现与他人教案高度重复,视为抄袭,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且在培养期内不能再次参与认定。

    3.对于通过认定的新教师,其行课过程中,教学单位须安排指导老师继续对其进行指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督导,如发现存在教学问题,暂停授课资格,再次评价后方可进行授课。

    4.为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准备时间,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学期仅组织1次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不接受单个教学单位或教师个人的认定申请,请需进行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通过认定的培养期内新教师,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培养任务和培养考核项目,将取消该教师主讲教师资格,且不能再进行资格认定。

    联系人:肖鸿运、朱原,地点:后勤楼212,电话:7690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学院)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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