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试点县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加强对我省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加快发展,现根据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见附件),现将该备案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
四川省科技厅
201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