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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供稿:        编辑:实践指导与服务办公室        审核:        日期:2017年04月25日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创新创业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新创业研究专项基金,资助了10项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17项指导性立项项目。为保证各项目顺利进行,对相关科研经费报销做如下说明:

    经协调相关部门,根据财务报销要求,创新创业研究专项基金项目采用经费报销的形式,由双创中心统一预约审核报销相关费用。

    一、报销名目

    为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的报销名目包括:版面费、复印费图书费及参加创新创业相关培训、会议等费用。其中,复印费金额和图书费金额分别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

    二、报销程序

    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的报销具体程序为:报销清单电子版(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331079416@qq.com,按照财务处报销要求粘贴好相关票据,并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后勤综合楼212审核后由中心预约签字,再到财务报销。

    三、报销时间

    为了集中办理经费报销事宜,报销时间为即日起到项目结项后一个月内的每周二下午,若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周的周二下午,其余时间段不安排报销工作。

    四、特别说明

    1.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立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先行报销支持经费的40%,剩余部分待结项后再行报销。指导性立项项目只可报销论文发表版面费。

    2.拟资助的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

    重点项目:2017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一般项目: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指导性立项项目: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3.如对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经费有疑问,可联系双创中心。

    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83037687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报销名目

    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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