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预付费电表充电的通知

作者:  编辑:肖诚  审核:  日期:2018-01-04  访问:

校内各商用房用电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1月22日至2月28日为教职工轮休时间,因充电工作是专人管理,寒假期间将不予充电,请需充电的校内各商业用户(不含教职工小区用户),务必在2018年1月22日前上班时间到后勤楼421室充电。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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