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城学府”换领不动产证的通知

作者:  编辑:肖诚  审核:  日期:2017-05-17  访问:

香城学府购房教职工:
     接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新政策要求,“香城学府”权籍调查及土地分户已经完成,现通知已领取房产证的一次性付款的业主,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所在楼栋的宗地图复印件,前往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8—14号窗口自行办理换领不动产证;已领取房产证的按揭业主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开具按揭银行同意函前往办理。宗地图复印件可下载附件打印或在国资处(后勤楼419办公室)领取。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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