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劳动节:5月1日-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25日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补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