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我校决定开展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我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教师至四川省教育厅。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做好“经师”、成为“人师”等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3.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一线的原则,推荐人选主要在一线教师中产生。高等学校一般不推荐校级领导干部。
2.要重视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推荐工作。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向参与全国全省重点教育教学项目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要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在7月11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并将《首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申报表》(见附件)、《首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PDF 盖章件和可编辑文档同时发指定邮箱即可,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不推荐。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13568950704
电子邮箱:360377953@qq.com
附:首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附件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