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的相关部署,现面向全校选拔定点帮扶干部3名,对口帮扶凉山州金阳县。定点帮扶干部遴选条件如下:

一、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愿意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三、申请报名的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派出的定点帮扶干部任期一般为2年,定点帮扶干部相关待遇由学校按照规定落实,表现突出的在提拔使用、交流重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请各单位大力宣传,积极推荐、鼓励支持有志向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教师踊跃报名。有意愿的同志请于202398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803室)。

联系人:吴老师,18280190147

                                 

 

党委组织部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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