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浏览量:[]

校内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教育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教体艺厅函〔202128)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学校全民健身体育节内涵,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西南石油大学在籍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其中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的学生应身心健康、团结友爱、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生申请者2022年体质健康测试等级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2.申请者应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至少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为学校和学院在体育竞赛及群体活动中争得荣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 凡在校期间获得过该项荣誉,不再接受“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评选申报。

三、评审组织机构

1.学校审定委员会

主任:李德海

委员:彭小华、蒲勇、廖柯熹、张维

2.评审小组

组长:彭小华

成员:向剑锋、石金亮、张浩、张维、陈骏、郑俊

四、评选办法

1.此项活动由校体委举办,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申报。

2.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十佳阳光体育之星”合格的学生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推选出研究生4名、本科生16名,共计20名候选人。(各学院推荐指标详见附件)

3. 候选人材料将集中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同时发起微信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票数高低依次给予相应分值;结合学校评委会评审成绩、学生评委评审成绩和微信投票成绩,评选出研究生2名、本科生8名,授予西南石油大学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称号。其余10名候选人将获得提名奖。

4.评选权重:评审分值按100分计算,其中学校评审委员会60%;学生评委评审30%;微信投票10%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

1)学院推荐材料一份,推荐两名以上的学院需组织评审并排名;每名候选人《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A4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2)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在入围后上交评审组予以审核);

3)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候选人所有参加、组织赛事举办日期为202191-2023831日。

请各学院于2023101918:00之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校体委办公室(体育馆109),联系人:郑俊,联系电话:18192581058

2.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101618:00之前将本学院推荐表电子版及申报人竖版生活照电子版一张(要求提交JPG格式并图像清晰,命名方式:学院+姓名)发送至609901958@qq.com

六、奖励方法

荣获西南石油大学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将获得“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证书,并于本年度校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时进行现场表彰。

七、时间安排

1925- 1016日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申报;

21019日上报候选人材料;

31020-22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公布20名候选人名单;

41023-26日校官方微信公布候选人信息及材料并进行网络投票;

5. 1027日公示评选结果;

6. 评审组下发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文件及通知;

7.学校在本年度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对“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进行表彰。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各学院推荐名额指标

2.西南石油大学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本科生)

3.西南石油大学2021-2023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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