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浏览量:[]

各位拟进站的博士以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2024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5人以内。

4.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4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按《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以及评审安排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学校审核时间

香江学者计划

31日—429

430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31日—429

430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520日—629

630

学术交流项目

31日—930

930日前

四、注意事项

1.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学校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5.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5477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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