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高俊平    审核: 李早元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5日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强化学科传统优势特色和新兴交叉学科布局,加强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促进高质量成果产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期有序推进并做好师生互选工作。

一、严格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认定,合理确定导师招生限额

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认定实行年度认定制度,通过认定的导师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招生专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制定岗位资格认定要求和招生限额。

学院应结合学科建设实际,强特色、促发展,加强优势学科领域及学科方向建设,结合学科方向、导师指导能力、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培养条件和育人实效等,合理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特别是要将招生名额向优势学科团队、承担高级别项目、高层次人才及有发展潜力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倾斜。逐步构建招生名额精准到学科(招生专业)、精准到研究方向、精准到团队(导师)、精准到项目的“四精准”分配体系。

招生规模在100人以下的学院,导师招生限额总和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计划的15%;招生规模在100人以上且300人以下的,导师招生限额总和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计划的10%;招生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学院,导师招生限额总和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计划的5%

二、确保交叉学科联培专项落实,推进交叉学科人才培养

交叉学科联合培养是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模式,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壁垒,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

学校鼓励资源共享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深入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人才。自2020年起,累计投入交叉学科联合培养招生计划968人,2024年,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设置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数37个(见附件1),向相关学院投入交叉学科联培专项计划242人。

各学院需根据交叉学科建设实际,合理制定交叉学科联培专项师生互选方案,针对不同交叉学科,切实建立院内院外“1+1”双导师跨院系联合培养新机制,在学院官网公布交叉学科联培研究方向和对应导师名单、依托科研项目及交叉学科联培招生限额,积极推动院内院外跨学科导师团队招收优秀生源,不断加强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布局和建设。

三、确保校企联合培养专项落实,推进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

为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合力引导工程硕博士深入实践一线,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学校实施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专项,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编制47个与行业龙头企业校企联合培养卓越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做到15个招生学院全覆盖。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实际,成立研究生产教融合招生培养工作专班,主动对接试点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新机制,校企共建研究生导师库,确定校企双导师职责分工,依托校企合作科研项目、技术需求、在研项目等,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考核方式、实习实践、成果认定、授位条件等,与企业共同确定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学校、学院、企业、导师、研究生共同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按照“一生一策工作要求,切实有效开展校企联合培养。

相关学院需制定校企联培专项师生互选方案,针对不同校企联培项目,聘请不同校内、校外行业导师(优先聘请联培项目基地内专家),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校企联培项目和导师名单,建立校内校外“1+1”校企联培新机制,推动优秀生源精准落实到校企联培项目和校内校外导师并优先互选。

四、确保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落实,推进国际产学研用人才联合培养

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是教育部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围绕能源与双碳、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地质资源与勘探等领域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的重要交流平台,有助于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2024年,我校再次获批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硕士研究生指标19人。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中方导师需有国际留学或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经历,且有较强的研究生指导能力;外方导师所在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10%或相应学科排名前五,具有较强影响力。同时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要求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该专项上只可招收1名硕士。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师生互选方案,聘请符合学科要求的中、外方导师,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中外联培专业和导师名单,建立国内国外“1+1”中外联培新机制。在导师互选阶段,严格按要求遴选中外方导师及具备联合培养潜质的研究生,推进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高质量落实。

五、其他要求

1.跨学科指导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其招生限额。

2.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或行业指导教师(含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教师)每年在我校指导硕士生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年招生不超过2人,在读规模不超过6人,不招收推免生。

3.师生互选启动前,在人事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硕士生导师不再招生。

4.对于3年内将退休的硕士生导师,所在学科应综合考虑其岗位聘任情况、在读硕士生人数情况、学科建设贡献情况、团队建设等情况合理确定其年招生人数,一般要逐年减少招生指标或暂停招生,还应落实一名团队导师共同作为培养第一责任人担任研究生第二导师。

六、时间安排

1.67日前,学院制定师生互选方案(含交叉学科联培、校企联培、中外双导师联培等专项)报研招办备案

2.614日前,学院根据方案开展导师岗位资格认定,确定导师招生限额,并报研招办备案

3.621日前,学院公布互选导师清单(含交叉学科联培、校企联培等专项院内外、院内校外导师),优先完成交叉学科联培、校企联培、中外联培等专项计划师生互选

4.630日前,完成2024级全部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

5.75日前,印制202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寄送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52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