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以加强优势学科领域、学科方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为目标,强特色、促发展,有针对性地优化调整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此次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学术学位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招生变更”、“专业学位按类别或领域招生变更”、“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变更”、“新增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变更”、“新增交叉学科招生(见表1)”“考试科目变更”、“自命题考试大纲变更”等。
表1 2023年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清单
|
序号 |
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称 |
所涉及一级学科 |
授权级别 |
|
|
1 |
能源智能科学与工程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博士、硕士 |
|
|
2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
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博士、硕士 |
|
|
3 |
氢能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硕士 |
|
|
4 |
智能综合能源系统工程 |
控制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 |
|
|
5 |
低碳经济与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 |
|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结合近几年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生源质量情况,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调整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论证通过后,将拟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提交拟调整结果书面报告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