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代燕飞    审核:高军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3日    浏览量:[]

各位2024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以下简称“博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项目”重点瞄准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战略性前瞻性高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现代产业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研究等领域,重点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带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今年计划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四川省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2024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199111日(含)以后出生;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211日(含)以后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并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36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311日(含)之后;

4.拟进站或在站单位是我省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5.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等)转入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二)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研究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2.研究领域聚焦自然科学、“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四川省支持的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3.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中从事研究工作;

4.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合作导师为国内学术界知名专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纳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等国家资助(学术交流类除外);

2.已获得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或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管理与服务

(一)学校对“博新项目”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其中,3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1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二)入选者在2024年内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在资助期内办理退站的,退回结余资金;对在站期间触犯刑律、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私自出国3个月以上、擅自离岗30天以上,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博士后工作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退回全部资助。

(三)学校与“博新项目”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入选者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标注“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资助”或“Sichuan Province Innovative Talent Funding Project for Postdoctoral Fellows”。

四、申报安排

(一)728日前,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27208836@qq.com

(二)84日前,学校根据四川省指标完成遴选推荐;

(三)86日,被推荐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学校行政楼402

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两份;

2.2024年度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报信息简表》一份;

3.佐证材料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新近进站博士后提供进站备案证明。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国省项目/课题、专利、奖励、标准制定、入选人才计划等提供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5477/18011511018

 

 

人事处  

20247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