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作者:王建林    审核:蒲冠州 高军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为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拥办〔20249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八一”期间开展相关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抚对象情况摸底和数据上报

1.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正式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军属和“三属”三类人员,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报送,填写统计表(附件1[三类人员指:1、退役军人指: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复员干部、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自谋职业的其他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城市(2011111日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农村(2011111日起)、回农村的退役士兵(2011111日前)、符合转业条件选择复员的士官。2.军属指:现役军人家属。3.“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本单位将统计名单(附件1)在841200前上报到教师工作部人事科,电子邮箱313830368@qq.com

2.各单位统计退役复学(入学)在读大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秋季学期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学生),填写统计表(附件2),在841200前上报到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科,电子邮箱:467962026@qq.com

二、走访慰问工作安排

1.在职的相关人员慰问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安排。

2.离退休相关人员慰问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安排,所需经费由学校统一解决。

3.退役复学(入学)在读大学生慰问工作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安排,所需经费由学校统一解决。

三、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统筹,准确统计、报送本单位相关人员信息,切勿错报、漏报,同步落实好本单位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确保走访慰问全覆盖。

2.各单位要掌握慰问对象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家庭状况,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慰问对象,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3.其他未解事宜,请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1588243309615108286432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47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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