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退役军人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王雯婷    审核: 高军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3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血脉,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征集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退役军人的函》的要求,现将我校关于征集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退役军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人员范围

1.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含一等功、荣誉称号、八一勋章奖励)的退役军人;

2.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3.截至202471日仍健在的。

二、征集信息内容

征集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入伍时间、立功受奖信息(只填写战时二等功以上的)。(详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按照通知明确的征集人员范围做好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军人信息统计工作,并于891200前将《四川省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退役军人信息表》可编辑电子档及盖章扫描后的PDF件一并报送到电子邮箱313830368@qq.com。若涉及敏感涉密信息的,按有关保密规定报送。其中,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统计并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相关退役军人信息。

联系人:王雯婷;联系电话:15882433096

 

附件:四川省荣获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退役军人信息表  

 

 

人事处  

20248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