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信中心     作者:张瀚月    审核:蒲和平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关于推进数字中国、数字四川战略部署、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及2024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以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实践研究,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

(二)课题选题申报

可参照《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拟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四川教育数字化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具体选题名称可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等进行申报。

(三)申报数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从申报课题中择优选择5个上报。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2.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含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具体研究工作,未实际承担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四)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2024822日—9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学校管理员处。

二、课题管理要求

(一)校内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加强立项课题管理。

(二)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科学严谨态度申报课题,严禁抄袭。

(三)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四)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3年。按照《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题按照撤项处理:

1.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

2.课题立项后,中期评估或者结题鉴定与原研究计划时间延迟1年以上,且仍未提出申请的;

3.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或者结题鉴定2次仍未通过的。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3032259

地址:图书馆C405

邮箱:674243823@qq.com

 

附件:1.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附件:3.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4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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