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校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南充市市校合作到期科技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1年9月30日以前到期的市校科技合作项目(以任务书为准);
(二)以往年度未验收的市校科技合作项目;
(三)未到期但已按照任务书要求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验收程序
(一)网上填写:项目负责人通过“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kjj.nanchong.gov.cn/”在线填写《市校科技合作项目验收报告》,完成后将验收材料提交教学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导出打印,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三)“三重”类项目准备PPT(5分钟)并答辩。
(四)各教学单位将所在单位的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立项经费1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式一份),于2021年10月13日18:00前,报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教务部。
三、验收内容
(一)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
(三)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五)项目经费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立项经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须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验收方式
由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形式,在审阅材料、听取汇报、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五、验收材料清单
(一)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南充市市校科技战略合作项目验收报告;
(四)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五)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拨款清单、银行进帐复印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专项经费单笔支出10000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和转账凭证复印件);
(六)根据不同项目提供其他资料;
(七)经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该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八)项目到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按南市科发〔2019〕8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教务部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沈坤蓉 联系电话:2641075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