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南充校区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要求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需选聘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名单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汇总表》(附件1)。
指导教师职责及要求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三、选聘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三)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优先选聘高水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担任,学术科技类社团指导教师一般应为专业课教师;
(四)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能投入时间精力履行指导责任,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五)自愿接受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选聘程序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的方式双向选择,在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一)自主报名(3月8日—3月9日)
有意向申请并符合要求的教职工,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分类,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于3月9日18: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汇总发送至邮箱179453080@qq.com,命名方式为:协会编号—XX协会-姓名。
(二)资格审查(3月10日-3月13日)
学生发展部(团委)对社团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三)组织选聘(3月14日—3月16日)
1.学生发展部(团委)征求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意见后,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
2.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指导教师填报志愿的情况,学生发展部(团委)积极在全校区范围内鼓励和协调在职在岗教职工填报志愿,帮助学生社团选聘合适的指导教师。
3.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法选聘指导教师的情况,该学生社团暂由学生发展部(团委)代管并进入整改期(3至6个月),若整改期结束仍无指导教师选聘,则该学生社团直接予以注销。
(四)公布聘用(3月17日前)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经学生发展部(团委)审定并通过考核后由学校统一聘用颁发聘书。
五、考核与激励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发展部(团委)团学工作中心具体负责,每学期进行工作量达标审核一次,每学年综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学生发展部(团委)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工作量。具体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年综合考核表》(附件4)。
注:2023年春季学期将对《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进行修订,预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应的工作量按照120%、100%、60%和0%进行核算认定。
未尽事宜可前往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咨询。
联系方式:王治平19161053525 彭治杰13438917558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党委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