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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及2019年暑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暑假放假时间

1.7月1日至7月8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7月9日至8月29日为学生暑假时间(安排有假期实习、实训、小学期的,以实习、实训、小学期教学安排为准),8月30-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学年鉴定,9月2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7月12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28日,8月29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3.学生补考等有关事宜由南充校区教务部另行通知。

二、本学期末、暑假放假期间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

4.各学院要对照工作计划,全面总结梳理本学期学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前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相关工作的谋划和准备。

5.各学院要全面做好学生诚信应考宣传教育,在督促学生认真复习的同时,明确学校对考试违纪、作弊的零容忍态度,告诫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坚决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学生假期离校、留校登记

6.考虑暑假时间较长,学校鼓励学生尽可能回家过暑假,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各学院要重视家文化和孝文化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主动向家人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家庭劳动和社会服务,用实际行动表达对亲人的感恩和关怀;或引导学生按照学校有关部门、学院的组织安排和实施要求,参加相关实习、实训或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实践等活动。

7.对确有特殊情况申请假期留校的学生,学院要组织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寒(暑)假留校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等材料(样表见附件1、2,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并在与家长电话、传真等方式有效确认的基础上,做好学生留校申请的审批、汇总工作(留校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按照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关于提前做好暑期学生公寓预存电费及水卡费用的通知》(/nc/info/1133/4971.htm)的要求,提前做好水电费预存工作。

(三)切实做好全体学生假期安全和法纪教育

8.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专门会议或其他有效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一要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强化人身、财产及出行安全意识,谨防火灾、盗窃、抢劫、诈骗、传销、溺水、不良网贷和其他意外伤害,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自救能力。二要开展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含传销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三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要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宿舍内的贵重物品,放假离开宿舍时要断水、断电。

9.对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牵头组织的实习、实训、野外考察或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实践等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要主动加强与实习、实训、实践、野外考察等活动组织单位、带队老师的联系对接,提醒活动组织单位提前做好购买意外保险、制定安全预案、告知学生家长、讲清安全风险等工作,协助活动组织单位、带队老师面向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教育培训,要切实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10.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申明留校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学生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游泳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安排留校学生干部、党员等骨干主动维护放假期间的正常秩序,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

11.要通告全体学生:基于寝室防火安全等考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根据假期离校、留校登记情况,对暑假期间全员离校的学生寝室实行断电和贴封处理。学生因开学补考等原因提前返校的,必须在本楼门卫处登记才能恢复寝室供电。

(四)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

12.对选择假期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要引导学生与家人保持联系,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要建立假期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告知学生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应及时与辅导员或学校有关部门联系,以获取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关管理服务,防止出现工作“真空”。

13.积极组织留校学生文体活动。各学院要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组织留校学生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健康快乐的度过假期。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积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相关工作

14.放假前,各学院要将《关于启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xgb/info/1035/8824.htm)精神及时传达到在校相关学生,告知学生利用暑假准备好秋季开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尤其要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客观反映家庭经济状况。

15.暑假期间,各学院要结合指导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安排,或通过家访、电话、书信等形式,力所能及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鼓励各学院结合2019级迎新工作,用好易班、微信和新生QQ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四川省、学校资助政策和本学院富有特色的资助制度,及时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提前做好精准资助方案。

16.各学院要动员家在乡村的学生党员、骨干积极参与“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特别是发动受助学生结合暑期返乡和社会实践,回乡讲述自己的励志成才故事,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材料详见附件4)送到田间地头;鼓励受助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等工作。请提醒学生保存回乡宣传资助政策的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并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在秋季开学第一周内报送附件5);如有典型事例,请及时报送校区学工部(团委)勤贷中心(联系人:陈滨),校区将选取典型事例及时报送上级资助主管部门宣传和推广。

(六)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学工队伍暑假值班工作

17.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18.请各学院按要求报送有关统计材料:

(1)在2019年7月8日18:00之前,将本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统计汇总表(样表见附件3)、学工队伍暑假值班安排表(样表见附件6)报南充校区学工部(团委)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长海,电话:0817-2641033,邮箱:249932172@qq.com)。

(2)各学院报送材料人员为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9.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区学工部(团委)协调处理。


南充校区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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