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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党政办公室     审核:吴金城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

校区各单位:

为确保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有关时间安排

1.7月1日至7月8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7月9日至8月29日为学生暑假时间(安排有假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8月30-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学年鉴定,9月2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7月12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28日,8月29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3.本科学生补考等有关事宜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二、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务部要按时完成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提前做好开学和补考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应提醒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程成绩,并在校区网站查询相关课程的开学补考安排,让相关学生提前做好参加开学补考的准备。

2.各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要认真完成阅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并按要求进行试卷及其它教学材料归档。

3.在本学期结束前,各单位务必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提醒教职工在暑假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各学院必须针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假期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安排有校外专业实践的学院,必须召开专题安全教育会议,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各单位要加强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一些房间的门窗要加固、贴封;对精密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暑假值班工作,于7月1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党政办公室行政科,值班人员名单必须提供值班座机电话。

三、对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2.学生工作部(团委)、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3.保卫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4.教务部要在下学期开学前会同有关单位对开学和补考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开学顺利。

5.后勤服务公司(南充)要确保校内水、电、气正常供应,办好食堂,保障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要按进度完成维修任务和对教室门窗、桌椅、电器、电路等设施及学生公寓的检查、维护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6.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关心师生生活,切实解决好师生实际困难,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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