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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

各学院:

为保证2020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将学生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学期结束、寒假及开学安排

1.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1月11日至2月28日为学生寒假时间(安排有假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2月29日至3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2020年1月13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6日,2月27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3.学生补考等有关事宜按照教务部通知执行。

二、学期末及寒假放假期间相关工作要求

(一)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

1.各学院要对照工作计划,全面总结梳理并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并利用寒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提前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相关工作的谋划和准备。

2.各学院要全面做好学生诚信应考宣传教育,在督促学生认真复习的同时,明确学校对考试违纪、作弊的零容忍态度,告诫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坚决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学生假期离校、留校登记

3.考虑本次寒假时间较长,且其中涵盖中国传统文化中亲情最为浓厚的春节,学校鼓励中国学生尽可能回家过寒假,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各学院要重视家文化和孝文化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主动向家人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家庭劳动和社会服务,用实际行动表达对亲人的感恩和关怀,并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9)。

4.对极少数确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车票、但渴望返乡过年的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单亲且父/母无劳动能力等),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经学院推荐和把关(统计表详见附件1),学校将适当提供路费资助(鼓励学院结合实际酌情投入经费适当扩大路费资助的覆盖面),帮助他们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注:不含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上高档旅行票据,开学后学生需提交返乡、返校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5.各学院要向学生全面宣讲假期申请留校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留校登记审批、信息汇总和遗漏排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留校、离校等情况:

(1)对确有特殊情况申请寒假留校的学生,学院要组织填报学生寒(暑)假留校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等材料(样表见附件2、3,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并在与家长电话、传真等方式有效确认的基础上,做好学生留校申请的审批、汇总工作(留校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4)。

(2)要通告并提醒全体学生:

①基于寝室防火安全等考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根据假期离校、留校登记情况,对寒假期间全员离校的学生寝室实行断电和贴封处理。

A.凡属因特殊情况没有及时办理假期留校申请等手续的,必须到学院值班老师处补办假期留校申请登记手续、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持学院开具的有关凭条(凭条样表见附件6)到所入住的楼栋门卫处申请恢复供电。

B.学生因开学补考等原因需提前返校的,2月21日后可直接在所入住的楼栋门卫处登记恢复寝室供电。

②学生寒假申请留校期间须在校住宿,原则上不得离开南充市、不得外出旅游,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学校且当天23时无法返回学校的,须到学院值班老师处办理去向登记手续,并填写附件5。

(三)切实做好所有学生假期安全和法纪教育

6.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或其他有效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一要提醒学生在寒假期间遵纪守法,强化人身、财产及出行安全意识,谨防火灾、盗窃、抢劫、诈骗、传销和意外伤害,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自救能力。二要教育学生自尊、自爱、自重,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含传销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三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要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宿舍内的贵重物品,放假离开宿舍时要断水、断电。

7.对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牵头组织的实习、实训、野外考察或科研实践、青春分享、就业见习等活动(以下统称“假期实习实践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要主动加强与假期实习实践活动组织单位、带队老师的联系对接,提醒活动组织单位提前做好购买意外保险、制定安全预案、告知学生家长、讲清安全风险等工作,协助活动组织单位、带队老师面向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教育培训,要切实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8.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申明留校纪律要求。要告知全体留校学生寒假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动员留校学生干部、党员等骨干主动维护放假期间的正常秩序,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

(四)用心做好送温暖和留校学生管理服务

9.在寒假期间,各学院应力所能及地组织教师和志愿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日常教育管理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10.对于选择寒假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要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做好相关教育管理服务,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要告知学生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应及时与辅导员或校区有关部门联系,以获取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1.积极组织留校学生文体活动。各学院要通过留校学生俱乐部等形式,针对各学院专业学生的不同特点,组织留校学生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健康快乐的度过假期。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鼓励受助学生返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12.各学院要充分结合“感恩高中母校·分享石大青春”志愿者活动等载体,发动、鼓励国家、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回家乡、回母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材料见附件7),并结合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亲身经历,帮助学弟学妹和他们的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13.要通过引导获奖、受助学生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进一步深化诚信、励志、感恩教育。请提醒学生保存回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的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原则上要求开学第一周内每个学院提供不少于5名学生回乡宣讲的照片或视频,并配以简要文字说明);如有典型事例,请及时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长海),学校将选取优秀做法和典型事例报送上级资助主管部门宣传和推广。

(六)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学工队伍寒假值班工作

14.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15.请各学院按要求报送有关统计材料:

(1)在2020年1月6日前,将本学院返乡购票特困学生统计表(样表见附件1)报学生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陈滨,电话:2641038,邮箱:527299658@qq.com)。

(2)在2020年1月9日前,将本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统计汇总表(样表见附件4)、学工队伍寒假值班安排表(样表见附件8)报学生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长海,电话:2641033,邮箱:249932172@qq.com)。


南充校区学工部(团委)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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