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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党政办公室     审核:吴金城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

校区各单位:

为保证2020年元旦放假、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学期结束、寒假及开学安排

1、1月6日至1月10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1月11日至2月28日为学生寒假时间(安排有假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2月29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1月13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6日,2月27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并利用寒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安全大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提醒师生在寒假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安排有校外专业实践和科研实践的学院,必须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3、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班子成员须轮流带班。请在1月9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附带对应值班座机号码)名单报送党政办行政科(办公楼314;电话801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4、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保障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

5、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关心师生生活,切实解决好师生实际困难,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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