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寒假和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校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与节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切实维护校区稳定和保障校区安全。在放假前,各单位对所属教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学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防破坏、防伤害、防中毒、防流行病传染”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学工部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财物被骗、误入传销、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在放假前,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保卫部、学工部、总务部、后勤服务公司、校医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漏洞和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利用假期积极整改。学工部要认真详实地摸排一次学生思想动态,防止因学习不好、经济困难、情感纠葛、矛盾纠纷、社会交往、心理障碍及其他挫折而诱发各类事故(事件),摸排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置和及时报告;有外聘员工的单位,要对外聘员工的工资、劳保等待遇进行一次清理,防止因拖欠和不按时兑现而引发劳资纠纷事件;工程管理部门要对施工方发放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防止劳务纠纷而引发事端(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无火灾、无安全意外事故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西南石油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行字【2010】22号),校园内禁止单位和个人出售、燃放烟花爆竹。党政办公室、安全消防科要加强“禁鸣”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禁鸣”工作和火灾预防工作的检查,对违反学校“禁鸣”规定的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批评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等制度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组织节庆活动时,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要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的安全。大型活动、有较多学生、教职工参与的集体活动先向保卫部门申报,以便保卫部门安排人员协助进行安全保卫和防范指导。
五、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目标)的安全守护工作。对重要资料、贵重仪器设备、贵重物资要采取稳妥可靠的保护措施。对条件差的实验室、档案资料室、库房等,要在放假前及时加固,并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务必确保安全。对假期暂不使用的办公、教学、实验、经营场所和库房要关好门窗、水电,贴好封条,并定期组织巡查。
六、校医院、后勤服务公司(南充)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后勤服务公司(南充)要加强学生公寓及教学楼的管理工作,做到“勤巡查、勤督促、勤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引导学生规范用电及使用电器,坚决杜绝违章用电、用气、用火现象的发生;对出入大楼、宿舍的各类物资必须认真检查,严格登记;学生的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假期留校的同学,要尽可能安排在二楼以上的房间统一居住,特别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留校女生要集中居住,避免分散居住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坚持每天清点留校学生人数并报治安科。
七、寒假期间,第一、第二实验大楼、图书馆、各教学楼,将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出入楼人员。各办公室、实验室人员不得将钥匙交给非本室人员使用,假期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大楼的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并自觉遵守大楼管理制度。
八、保卫部、后勤服务公司(南充)要加强对教工宿舍区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假期教职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要加强巡查守护力度,全体教职工也要发扬互助、互爱精神,发现友邻家室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增强群防力度,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
九、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区公务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保卫部要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有序管理力度,确保校园车辆行驶安全。
十、各单位要遵守西南石油大学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生产、生活等安全工作。要做好教职工的管理、安抚工作,尤其是生病、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要进行安抚,防止出现意外。有强烈诉求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违访事件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十一、保卫部要做好假期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假期中要克服困难,加大人员投入,搞好昼夜值班巡逻,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同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确保校区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0817-2641110)。
十二、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假期值班制度,放假期间校区必须保证一名校区领导在校区主持工作。各类值班人员务必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学生顶替值班。一旦发生问题,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失误的,要按照责任追究个人责任。各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在放假前一周报校区党政办公室。
十三、寒假结束后一周内,各单位及时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发生问题,发生问题的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校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