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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通知,为切实加强规范校园贷管理和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不良校园网贷改头换面危害学生和校园的乱象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结合校区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1.各学院要结合老生返校收心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利用班会、讲座及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学生金融常识、理性消费教育。一要结合典型案例阐明不良校园贷危害,加强风险提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二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过度消费,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

2.为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校园贷甄别、抵制的能力,学校将定期邀请金融监管机构有关专家来校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暂定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安排主题教育讲座,届时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代表参加

二、统筹做好学生精准资助帮扶

1.各学院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等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经济难题。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2.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好学生经济困难情况,特别是做好突发意外导致生活窘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帮助,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资助政策而误入不良校园贷的陷阱。

三、认真开展问题风险排查处置

1.各学院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2.各学院要全面开展学生不良借贷风险专项摸查,填写《学生校园网贷摸底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请在10月16日前以学院汇总报学工部李长海老师;后续排查如有更新,请及时报告),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逐一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四、做好防范校园贷宣传及总结

1.各学院要在开展教育、摸排的同时,要通过网站、抖音、微信、橱窗等载体,加大校园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营造抵制“套路贷”、远离“校园贷”的校园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2.各学院开展校园贷防范情况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请在10月16日12:00前,将本院现阶段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总结与活动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打包报学生工作部(团委),联系人:李长海,08172641033。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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