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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20-11-01     浏览:[]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更好地发挥升国旗仪式的教育作用,维护国旗、国歌尊严,经校区学工部(团委)研究决定,自本学期第十周(11月9日)起,在全校区学生中开展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国旗仪式的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每周一早上06:45

升旗时间:每周一早上07:00

升旗地点:校区足球场

二、升国旗仪式要求:

1.第十周起,每周周一早上举行升国旗仪式,周五降旗,由各二级学院轮流开展升旗仪式。

2.主持升国旗仪式学院顺序按《2020年秋季学期升旗值班安排表》执行(详见附件1),学院根据学工部的值班表预排学院老师升旗仪式值班表,值班老师务必提前出席并组织学生整理队伍。

3.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专业为单位集合,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15分钟集合完毕。

4.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并做好人数清点、场地布置、学生安全教育,有序顺利完成升旗仪式。

5.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升国旗仪式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

6.举行升国旗仪式时,所有参加学生(含场内行走人员)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对无故缺席学生,给予相应教育处理。

7.如遇雨雪等特殊天气,由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至少提前半小时决定是否升旗,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院。

8.学工部将加强对升国旗活动的检查指导,并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

9.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国旗护卫队指导教师陈滨老师(值班表含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开展升国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南充校区学工部(团委)

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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