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充校区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南充校区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设置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需选聘指导教师的社团名单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汇总表》(附件3)。
三、选聘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三)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四)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能投入时间精力履行指导责任,且经所在单位批准;
(五)自愿接受校区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
五、考核与激励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南充校区在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由校区团委牵头负责,每学期进行工作量达标审核一次,每学年综合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工作量。考核要求具体详见《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年综合考核表》(附件4)
六、选聘程序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的方式双向选择,在校区团委的组织下进行。
(一)自主报名(12月27日—12月31日)
符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和基本要求的教职工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分类,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5)和《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6),于12月31日12: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交至团委301办公室,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汇总发送至邮箱3101477844@qq.com,命名方式为:协会编号—XX协会-姓名。
(二)资格审查(1月4日—1月7日)
由校区团委牵头对社团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三)组织选聘(2021年1月)
1.校区团委征求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意见后,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
2.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指导教师填报志愿的情况,校区团委积极在全校区范围内鼓励和协调在职在岗教职工填报志愿,帮助学生社团选聘合适的指导教师。
3.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法选聘指导教师的情况,该学生社团暂由校区团委代管并进入整改期(3至6个月),若整改期结束仍无指导教师选聘,则该学生社团直接予以注销。
(四)公布聘用(时间另行确定)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经南充校区审定后,由校区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
未尽事宜可到团委楼201办公室咨询。
联系方式: 随老师2641032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