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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件】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作者:     编辑:王隆     审核: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7〕8号)、《四川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川纪发〔2017〕11号),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1.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简称“分党委”,下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加强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为他们监督执纪问责排除阻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学校党委和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措施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分解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3.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委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并向上级纪委每半年报告一次工作。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立的纪委、纪检委员在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同时,也要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

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5.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既要适应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协调制约需要,又要便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精简高效原则。

6.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设9人,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2人,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五级、六级职员。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设纪检监察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7~9人。根据工作需要和便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在纪检监察办公室内设相关科级机构。

8.在各分党委设立纪委,委员3~5人,纪委书记1人;在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配备纪检委员1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制定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委、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9.各分党委的纪委书记人选落实“两个为主”的原则。各分党委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建议人选,并征得学校党委和纪委同意,由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进行专项考察;任免、调动必须征得学校纪委同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人选参照执行。

10.根据规模和工作需要可在分党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未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的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委副书记或党员行政副职担任。由党员行政副职担任纪委书记的,一般应是本单位选举产生的党委委员。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最多只能有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入纪委会,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作为纪委委员人选。纪委委员人选应当符合干部标准和条件。

11.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委(纪检委员)随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换届,通过选举产生。必要时学校党委可以考察选派二级单位的纪委书记。换届应提前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纪委委员候选人推选过程应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需报学校党委、纪委审批同意。选举结束后及时报学校纪委。

三、持续推进三转,切实聚焦主责主业

12.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工作,清理退出和不参加与监督执纪职责相冲突、不发挥实质监督作用的工作和一般性议事协调机构,扭转纪检监察工作战线长、头绪多、责任不明确和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切实聚焦主责主业。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3.学校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委员,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选人用人、引进人才、干部作风、职业道德、招生考试、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绩效分配、国有资产管理、经济运行、招标采购、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以及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巡察。

14.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管小节、纠小错,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及时纠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5.完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制度,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要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正风肃纪,做到违纪必究。

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6.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及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保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

17.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民主生活会、纪委书记约谈等相关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18.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拓宽优秀人才进入纪检监察队伍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干部的学历、年龄和专业结构,尤其要注重选配熟悉党务、经济、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新进人员严格考察把关,确保干部素质。

19.定期参加业务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各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巡视(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或者跟班学习,不断提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

20.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推进学校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和监督队伍。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把学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落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本人履行责任制情况向学校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制度,积极推进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

五、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22.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办公场地、工作经费、设备设施等的保障,满足工作需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着力保障和解决好本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便于开展工作的办公场所。纪检监察办公经费、执纪审查业务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足额保证。

23.注重激励关怀。对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提拔重用;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内,适当增加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补贴;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量纳入内部绩效管理,给予适当的绩效待遇;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津贴。

24.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职,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注重树立和宣传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切实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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