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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 兼顾学科特点,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

2017年11月29日 15:31   作者:   编辑人:实践指导与服务办公室   审核人:   点击:[]

四川大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和《四川大学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双轮驱动,全面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激励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属于职务科技发明,现行法律规定职务发明所有权归学校,发明人并不直接享有科技成果所有权和收益权,影响了教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针对这些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学校出台了《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提出“科学确权,早期分割,权益共享,责任共担”,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建立了科学确定所有权比例的原则和确权程序。


为保障发明人的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发明人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学校承认科研人员个人的发明灵感、创新思路和实现能力在成果中应有的所有权权属份额,认可成果完成人与学校共同作为成果所有权人。


不同于其他试点高校在“确权改革”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作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文理工医兼有,学校合理兼顾不同学科的特点,科学评判各成果形成过程中获得财政资金和使用公共资源的情况,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确权原则和确权程序,成果完成人可享50%~90%的成果所有权,并按所有权比例享受相应的权益,以所有权充分保障发明人的收益权。


同时,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如与郫都区等地方政府共建高水平研发及成果转化专职科研队伍;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产业化成果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3年,并可申请适度延期。


为进一步激励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对于市场急需且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在确权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购买所有成果权属,以作价投资的方式转化,创办科技型企业,首创“分期付款”方式,进一步降低教师创新创业门槛。这种方式一方面降低学校风险,确保基本收益,同时进一步调动科技成果发明人积极性,让企业在市场风浪中更加高效灵活。


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体系


 

学校全面实施《四川大学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多元化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制,为申请休学创业学生保留学籍;贯彻落实《四川大学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聘请创新创业指导教师2000余名,其中海内外知名企业家、创业精英1300余名;学校每年投入1500万元,鼓励学生开展异想天开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计划,支持学生项目2500余项,学生覆盖率达88%以上;打造了培养学生“双创”精神和能力的学术型社团627个;连续举办了《大学生创业操盘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现平台(智造梦工场)建设中已将江安校区3700平米的商业街打造成培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双创”实践基地“i创街”,目前实践基地入驻创新创业团队80余支,参与创业的学生超过1000人,招募勤工助学、实习实训等兼职服务学生2000余人,孵化成熟企业3家,吸引投资200余万元,创收超过1000万元;组织i创分享会、创业体验周、创业嘉年华等活动,参与学生2万余人。

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与四川省、成都市签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建立“50亿+”系列“双创”基金,其中包括全球校友共同设立的20亿元“四川大学全球校友同创众筹基金”、与成都市高新区政府共同设立的10亿元“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协同创新孵化基金”、与蓝光集团共同设立的20亿元“创新创业基金”等;与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组建总金额为120亿元的“四川大学学生创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师生创新创业。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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