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团委)     审核:郝江岭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安排,现将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三天。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生安全、法纪及防疫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有效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宣讲清明节放假安排,做好相关教育。

1、开展安全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强化强健康、人身、财产、饮食、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意识,谨防火灾、盗窃、抢劫、诈骗、传销、溺水、非法网贷和其他意外伤害,了解遭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2、开展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服从疫情防控规定,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3、开展防疫教育。教育学生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提醒学生随身备用口罩,在校外公共场所无法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需要佩戴口罩。尤其要提醒学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就医并及时报告辅导员。

4、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之一,是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人、追忆英烈的集中时段。要教育引导学生带头抵制封建迷信,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身边亲友宣传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植树献花等安全、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

(二)做好学生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管理

5、提醒学生学生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如确需出校的,须按照3月12日学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我在校园”平台履行外出报备或请假离校手续。提醒学生返回学校后须及时完成外出“返校”或请假“销假”确认

6、涉及请假离校的,学院应确认学生家长已知情并同意。

7、学院应关注学生外出“返校”、请假“销假”状态,用好“我在校园”平台的“签到”功能,并结合晚点名、查寝、走访等工作做好跟踪督促。对不假离校、逾期未归等情形,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8、各学院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准确掌握学生在校状态。要申明留校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学生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地域)游泳、漂流、攀岩、野外露营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9、鼓励各学院以学习“四史”、庆祝“建党百年”等为主题,结合学院、学生特点,依托网络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主题活动,但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如在校内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要按程序报备并有相应的安全、防疫预案。

(四)做好假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

10、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生工作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11、请校区各学院将学生请假离校情况(字段:**学院学生总数、请假离校人数、假期留校人数、备注)在4月2日18:00前以短信形式报学工部(团委)李长海老师,将学生返校情况(字段:**学院学生总数、实到人数、请假未到人数、不假未到人数、有无联系不上学生、备注)于4月5日21:00前以短信形式学工部(团委)李长海老师。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1年3月29日

上一条:南充校区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第6周工作计划 下一条: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关闭